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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今起清算 上海房企做足准备
(2007年2月1日 9:38)


  国税总局要求从今日起,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正式向企业征收30%~60%不等的土地增值税。

  上海房企做足准备

  上海某知名房产集团副总裁昨日表示,会积极配合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尽管集团没有专门为土地增值税清算预留资金,但仍会积极交纳。该副总裁还认为,由于清算工作量相对较大,对于2007年2月1日前的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有可能按照一定的标准统一征收,例如按照楼盘的档次、区位、销售比例等条款,采用某个标准来计算利润空间,从而设置清算标准。

  而部分企业已经为土地增值税的清算预留了资金,以房产界的“龙头老大”万科为例,据媒体报道,2004至2006年,万科提留的准备金分别为4000万元、9000万元和3亿元。

  上海细则预计春节前后出台

  上海税务咨询热线的工作人员表示,截至昨日,上海未出台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相关细则。业内人士预测,上海目前正在对几套方案进行研究,细则有可能会在春节后出炉。他认为:“上海细则不会违背《通知》的根本精神,在实际操作上还会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

  而沪上知名房产专家蔡为民则认为,由于《通知》已经对执行时间做了明确规定,因此,上海的细则有望在2月中下旬出台。他同时认为,上海的细则会坚决贯彻中央的精神。清算工作量较大

  上海浦东改革与发展研究院房地产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战军认为,此次国税总局要求对房地产企业的增值税改“预征”为“清算”,且清算政策出台到实施,中间的间隔时间仅1个月左右。对于地方税务机关以及交纳对象而言,时间上颇为仓促,而清算10多年的土地增值税,对于鲜有房产一线工作经验的税务机关而言,工作量相对较大,地方执行并非易事。

  李战军同时指出,土地增值税清算,要涉及复杂的扣除项目,包括土地款、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和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等等,如果是滚动开发的企业的查账核算,可能就更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来做。



选稿:黄心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