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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1%征收方案取消 沪或将从严征二手房个税
(2007年5月28日 14:33)


  上周四,卢湾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率先宣布从严征收二手房个税的消息激起千层浪。随后,黄浦、静安也相继统一口径。一天后,传言将取消该政策,卢湾暂停办理税收业务。税收政策反复让人关注,政策分析人士认为上海将全面从严征收个税不会改变。

  上周四一早不少中介公司突然接到卢湾交易中心通知,称取消原按照总价1%征收二手房个税的方案,除售后公房以外,包括普通及非普通住宅一律强征房屋出售个人所得的20%。而在此之前只是曾经听到松江、闵行等几个区交易中心透露过有这一想法。

  对调整政策之突然,多少让人感到有些意外,大部分中介甚至茫然。随即,黄浦、静安等中心区域也相继公布。卢湾区交易中心税务咨询处有关人士表示,详细的政策早已上报市局,相信会在全市范围内执行。

  中原地产副总经理陈宇珏认为,政策的出台对于买卖双方的心理影响度非常大,将会再次拉长购房者置业周期,预计政策消化期在1-2个月左右。房价不会因此而走低。显而易见的是,业主再次将税收负担转嫁给下家。以买进价80万元、出售价100万元的房产为例,按照1%征收个税为1万元,按照20%来征收为4万元。增加了持有成本的业主必定将多出的成本转加到挂牌房价中。

  短期内,二手房市场成交量会因为避税而出现交易潮。尽管各个区域陆续发出正式书面通知,但是并未给出准确的执行时间。因此,正在交易、有交易意向、尚未过户的人都抓紧办理,争取1%的记税额度。

  去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之后,全国各地从8月1日起开征。上海细则将这一规定细化为:无法出具原值凭证的房产,普通商品房按全额1%征收,非普通商品房按全额2%征收。其他符合108号文件规定的个税缴纳类型的交易,按差额的20%征收。由于1%和20%两种记税方式有很大差异,各个交易中心在实际操作中普遍留有空间。据臣信房屋称,此前只有长宁区严格执行20%的政策,其他区域都是1%或者20%挑其一。
  
  各区交易中心个税征收最新情况(截至5月25日)
  
  卢湾:自2007年5月24日起,个人所得税由原来可自行选择总房价的1%(普通住宅)或2%(非普通住宅)或个人所得的20%,现要求统一执行除售后公房以外,包括普通及非普通住宅一律强征房屋出售个人所得的20%。

  另根据税务局规定,仅需提供房屋上手购入时的契税单即可作为上手买进价格的依据。

  黄浦:从5月24日起,个人所得税缴纳办法与卢湾一致。
  徐汇、静安:从5月25日起,个人所得税缴纳办法与卢湾一致,即统一执行除售后公房以外,包括普通及非普通住宅一律强征房屋出售个人所得的20%。

  长宁:上手买进该出售房屋的时间在2006年8月1日及以后的(即上家产权证的登记日在2006年8月1日及以后的),个人所得税一律按个人所得的20%征收。

  其他区县:目前未有变化,仍维持原状。

  但不排除很快会与卢湾一致,强征20%个人所得税的可能性。



选稿:黄心磊  来源:房地产时报  作者:唐颖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