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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督察机构"三定"方案出台
(2007年5月17日 15:17)
东方网5月17日消息: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通知,确定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和派驻地方的九个国家土地督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规定。“三定”方案规定,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是国家土地总督察的办事机构,负责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的具体实施和组织协调。九个国家土地督察局则代表国家土地总督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负责对各省级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选稿:
梁佳莹
来源:
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