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群租应“堵”“疏”并举。记者日前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海市拟将一批闲置非居住房屋改建为宿舍,以进一步缓解来沪务工人员的租住需求。
新闻发言人焦扬介绍了最新制订的《关于闲置非居住房屋临时改建宿舍的规定(试行)》。闲置非居住房包括闲置厂房、仓库,改建成宿舍必须遵循三个要求:一、建筑结构上,必须是钢结构、钢筋混凝土和砖墙混合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多层或高层非居住房屋,而且需要符合规定的完好标准,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消防防火标准;二、改建流程上,产权人要向区(县)经委提出申请,由区经委组织安监、建设、规划、消防等部门进行审核,改建完成后进行验收方可对外出租;三、权益归属上,遵循“谁拥有、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出租单位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明确规定临时改建的宿舍只能出租给与上海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来沪务工人员。
据介绍,由闲置非居住房改建的宿舍,原则上每间住宿人数不超过8人,人均建筑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或使用面积不小于4平方米。宿舍要求配备相应的卫生盥洗等设施,其中每层超过10间的,配备的卫生盥洗设施不少于两处。如设有厨房,必须在建筑内部靠外墙集中设置,不得每间单独设置,并须符合规定的采光、通风和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