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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品蟹有三忌
(2006年12月6日 10:31)


  鉴金秋时节,正是人们品尝河蟹的好时节。螃蟹虽美味,但食用不当也可能导致健康损害,甚至威胁生命。因而吃蟹有三忌:

  蟹不宜与柿同食因为柿子中的鞣酸等成分会使蟹肉蛋白凝固,不易消化,凝固物质长时间滞留在肠道内会发酵腐败,可引起呕吐、腹痛、腹泻等反应,即所谓的“胃柿团症”。

  蟹不宜与茶水同食吃蟹时和吃蟹后l小时内忌饮茶水。茶中的鞣酸同样会使蟹的某些成分凝固,且开水会冲淡胃酸,均不利于消化吸收,可能引起胃肠道炎性反应。

  蟹不宜与寒凉之物同食如梨、甜瓜等寒性水果,冰水、冰激凌等冷饮。寒凉之物易损伤肠胃,造成腹泻。花生脂肪含量高,与蟹同食,也易致腹泻。

  此外,螃蟹并不是人人都适合食用的。

  肝炎病人胃黏膜水肿、胆汁分泌失常、消化机能减退,而蟹肉含有丰富的蛋白质,不易消化吸收,往往易造成消化不良和腹胀、呕吐等,故不宜食螃蟹。

  螃蟹含胆固醇较高,每100克蟹肉中含胆固醇235毫克,每

  100克蟹黄中更是含胆固醇460毫克。冠心病、动脉硬化症、高血压、高血脂症的患者,应尽量少吃或不吃蟹,以免加重心血管病的发展;患有胆道疾病的如胆囊炎、胆结石症的人不宜食螃蟹,是由于胆囊炎、胆结石的形成与体内胆固醇过多和代谢障碍有一定关系,吃蟹易使病情复发或转重。

  伤风感冒、发热者的饮食应以清淡为主,高蛋白的螃蟹不易消化吸收,吃后易使感冒难愈或使病情加重。

  螃蟹性寒,凡体质虚寒的人(即经常手足冷冰、容易头晕、体倦)应少吃或不吃螃蟹,食后容易引起腹痛、腹泻或消化不良等症。

  慢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最好也不吃螃蟹,因食后易使旧病复发或病情加重。

  有过敏体质的人应忌吃螃蟹。此类人吃了螃蟹后,特异蟹蛋白通过通透性增高的肠壁进入肌体而发生过敏反应,产生大量组织胺,可引起胃肠等平滑肌痉挛、血管性水肿,从而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或荨麻疹、哮喘等。

  螃蟹具有湿毒,患有皮炎、湿疹、癣症等皮肤疾病的人也要慎食,因为吃蟹可使病情恶化。

  中医认为,螃蟹有活血祛瘀之功,故对孕妇不利;因老年人消化系统脏器功能衰退,消化吸收能力差,故食蟹应以品尝为主,不宜多食;而幼儿因消化器官发育不完善,消化吸收能力较差,所以也不宜多食螃蟹。

  (作者为上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医师)



选稿:黄心磊  来源:文汇报